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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的“教”有哪些明显特征?
答:新概念的“教”应该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1)教学的目标不再是让学生掌握固定不变的知识,而是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以及创新精神。(2)承认教师是“教”的主体,但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取代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3)“教”的过程是一种师生交流、互动的过程。(4)“教”是建立在“乐学”基础上的“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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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5-12-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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