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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思想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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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15: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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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思想述评
□白暴力1,董宇坤2

(1.北京师范大学 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北京100875;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信息管理系,河北 保定071000)

[摘 要]程恩富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和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进行了多年研究,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包括: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关于精神商品与物质商品的生产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服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规律提出新见解。“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关键词]程恩富;劳动价值理论;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

程恩富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和理论家,长期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他辛勤耕耘,笔耕不辍,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研究方面成果卓著。程恩富十分注重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并认为:“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对劳动与价值间的关系作出明确的回答。”[1]新时代下,我们只有坚持和拓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才能更好地以相关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程恩富对劳动价值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形成了系统的“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思想,推动了我国理论经济学的发展,为构建中国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在马克思创建劳动价值论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劳动者的素质、技能水平日益提高……这一系列变化引发了学界关于价值创造问题的分歧。针对学界对于价值源泉理论的广泛争论,程恩富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指出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并对有关物化劳动的错误观点进行有力批判,对科学技术创造价值的观点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对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观点的批判
当今学界对于商品价值源泉问题有很多争论。这些理论无论表现为什么形式,实质上都是要素价值论,主张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程恩富一针见血地指出,“主张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其实质是认为物质资料能够创造价值”[1]。物化劳动以生产资料为存在形式,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物的因素;而活劳动存在于人体之中,以劳动者为存在形式,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人的因素,二者有本质区别。价值创造的过程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是劳动的过程。而物化劳动(物质资料)中并不存在劳动过程,因而不具有创造价值的能力。此外,程恩富进一步指出,“劳动者每进行一次劳动就创造一次价值,一次劳动过程结束,创造价值的过程也就终止”[2]。商品的价值是活劳动的凝结,物化劳动只创造出商品的使用价值而非价值。此外,由于物化劳动形式多样,对它们的计量很难有统一标准。这就使我们无法对物化劳动与其创造的价值量进行准确的数量分析,因此主张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也就谈不上什么科学性了。程恩富的看法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坚守,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捍卫。

(二)对科学技术创造价值观点的分析
社会发展到今天,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程恩富认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虽然在当今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价值的源泉,只有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首先,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活劳动的复杂程度”[2]。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对劳动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毋庸置疑。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使其融入劳动过程以及劳动作用于生产资料的过程。那么,科学技术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势必发生在劳动过程和劳动作用于生产资料的过程中,表现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效率的增强。程恩富在否定科学技术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对价值创造的重要作用。他认为,“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不仅是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的前提,而且也是创造出更多的价值的必要条件”[3]。随着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但无论怎样,科学技术都不会创造价值。程恩富对于科学技术与价值创造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助于用发展的观点来解释现实经济生活,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拓展。

程恩富始终认为,“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不能离开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核心观点。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要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基本核心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实际,作出科学的理论阐释,以完善和发展劳动价值论”[4]。程恩富对于活劳动作为价值唯一来源的肯定,厘清了理论界的一些认识误区,捍卫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二、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新界定
认识来源于实践,变化了的社会实践势必引起认识的深入与发展。坚持劳动价值理论并不意味着固守僵化的理论,而应在不断发展的实践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程恩富从生产社会化程度、社会财富和商品存在形式、劳动力要素等影响劳动价值理论的变化因素入手,深入分析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劳动,拓展了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畴,形成了自己的“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思想。

程恩富认为,在科学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前需要充分了解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理论的历史背景。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是资本主义上升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虽然飞速发展,但与现在相比明显处于落后状态,生产社会化程度也不高。在当时,工厂制度虽然已经广泛发展起来,但规模和社会分工的程度与当今社会相去甚远。当时的工人虽然已经被组织起来联合生产,但相较于当今社会,组织的紧密程度远远不够,工人的劳动基本仍属于个体劳动的状态。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领域亦即产业工人的劳动才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非物质生产领域如流通、服务等领域工人的劳动不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社会生产发展到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生产社会化程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劳动分工日益精细,人类的生产活动非常紧密地联结、交织在一起。程恩富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生产条件提出,“创造价值的劳动也就由‘总体工人’的劳动共同构成,劳动的形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1]。这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劳动价值理论一定要随着发展变化了的社会生产条件而得到丰富和拓展。程恩富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企业经营活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第一,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这是马克思早已阐明的。马克思认为,产业工人的劳动,即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才是价值的源泉。产业工人的劳动过程就是将自己的物化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转移生产资料价值的过程,同时也是活劳动进行价值创造的过程。

第二,关于有形和无形商品场所变更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马克思认为,运输业的产品就是产品场所变动本身,当运输业的劳动产生的效用用于个人消费时,这种劳动不会创造价值;当运输业的劳动产生的效用用于生产消费时,这种劳动就属于生产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第三,生产有形和无形精神商品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程恩富提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财富和商品的存在形式也日益多样化,从而导致价值存在的形式也呈现多样化趋势”[1]。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社会财富以物质财富的形式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财富也迅速增长,并在社会财富中占有的比例越来越大。从人类需求的角度看,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人们对于精神财富的需求迅速增加,这就使人类的劳动越来越多地投入精神财富的生产之中。精神财富的生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内容,继续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局限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已经不再适宜。

对精神财富的界定是程恩富的创新。他对马克思仅将关于物质资料等有形商品的生产劳动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观点进行了拓展,将对无形精神商品的生产也视为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程恩富认为,随着社会分工的加深,生产精神商品的劳动也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这一拓展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他的这一创新紧密结合了社会经济发展实践,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与时俱进的发展。

第四,进行劳动力商品生产的服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程恩富指出,在现代经济中,作为活劳动载体的劳动力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劳动者素质、技能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者在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产力提高中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全社会以及劳动者自己都更加关注劳动者素质技能提升的需要。现代经济对劳动提出更高要求,对劳动的载体——劳动力也提出更高要求,进而对生产劳动力商品的劳动提出更高要求。这一服务劳动的成果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商品,是具有更大价值量的活劳动的载体,因此是生产性劳动。

由此,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部门除了为满足劳动者生活需要提供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外,还包括众多服务性行业,如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保健等。程恩富将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劳动纳入创造价值的活劳动范畴,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持。

第五,生产性企业私营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创造价值是政治经济学界的共识,同样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放在私有制条件下就是一个难以确定的问题。程恩富认为,这种认识存在自相矛盾的错误,企业管理活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与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应该直接相关。他认为,对私营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认识应该从两个角度分别展开,而不能混为一谈。一方面,私营业主作为经营管理者,其经营管理活动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的一般属性,是社会生产中劳动分工协作的必要范畴。这一活动是生产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另一方面,私营业主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凭借手中的财产所有权通过经营管理活动剥削劳动者,无偿占有他人剩余劳动获得利润,是不创造价值的劳动。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分工日益细密,社会劳动的范畴不断得到扩展。既有物质生产劳动又有非物质生产劳动,而且非物质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在这一发展趋势下,创造价值的劳动势必应向非物质生产劳动拓展。”[1]由此,程恩富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重新界定了创造价值的活劳动,扩展了活劳动的外延,以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三、“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的拓展: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规律的新界定
在“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思想指导下,程恩富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马克思“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反比相关”的命题与经济现实的矛盾。在“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基础上,程恩富对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变动规律进行了全新的阐述。

(一)将劳动的主观条件引入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运动规律之中
“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反比相关”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结论。程恩富通过深入研究发现,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理论的成立是需要特定前提的——“撇开了劳动主观条件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而只考虑劳动客观因素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5]。这样就可以直接将商品的二因素与劳动二重性有机结合起来:使用价值与物化劳动相对应,劳动生产率作为物化劳动的指标只影响使用价值;价值与活劳动相对应,价值只与劳动时间的长短有关。程恩富进一步将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等物的因素视为劳动的客观条件,将劳动者的诸如劳动强度、劳动熟练度等各项劳动指标视为劳动的主观条件。

在将劳动的主观因素引入分析的基础上,程恩富又探讨了劳动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之间的关系,并借助“总体工人”的概念分析其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程恩富认为,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机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普遍应用,势必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状态。生产的社会化、机械化对个人劳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对于工人这个整体——“总体工人”来说,“其劳动的强度和复杂化都有提高的趋势”[5]。

在当代经济社会中,科技突飞猛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在劳动的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劳动生产率产生影响。程恩富将劳动的主观条件加入社会生产力的分析中,进而推导出“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运动方向就会发生变化,可能出现正向变动的趋向”[5]的结论。

(二)创造性地将计量价值量的时间尺度区分为社会必要劳动意义上的劳动自然时间(外延尺度)和劳动密度时间(内涵尺度)
程恩富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区分,并提出即使“同样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会存在内涵与外延的差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外延尺度是指劳动的自然时间,也就是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界定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涵尺度则是指劳动的密度时间,包含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等因素。

程恩富认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生产的演变以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个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是会不断发生变化的,进而会引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的外延与内涵的变化。他进一步指出,即使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转换问题考虑进来,仍旧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发生变化的情况。因为再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非商品本身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社会生产条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二者存在差异。

根据“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程恩富得出结论:“劳动生产率提高表明劳动者在单位自然时间内不仅可以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而且,由于劳动时间密度的提高(即劳动复杂化和强化程度提高)也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5]

(三)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规律的新界定
基于上述分析,程恩富指出,对于商品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存在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当劳动生产率只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关时(这就是马克思研究的部分),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存在如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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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当劳动的主观条件受劳动生产率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劳动的客观条件保持不变时,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就不是反向关系,而是正向关系。劳动生产率对劳动主观条件的改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1)改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外延,即自然时间的增加或者减少;(2)改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涵,即单位自然时间凝结的活劳动的多或者少。

第三,当劳动的主观条件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共同作用引发劳动生产率变化时,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间既可能存在正比例关系,也可能存在反比例关系。

程恩富认为,现代社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大多表现劳动分工的细密化、劳动过程的复杂化以及劳动过程的熟练化,这就使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为正比例的关系。

四、“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与“新四说”
程恩富构建的“新四说”包括活劳动价值说、全要素财富说、多产权分配说、按贡分配形质说,对政治经济学中的三大核心范畴——价值、财富与分配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科学的阐述与分析。正是在“新四说”的基础上,程恩富进一步建立“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理论,并对多元价值理论进行了有力批判。

(一)全要素财富说
程恩富的“全要素财富说”首先厘清了价值与财富的关系。程恩富发现马克思在研究劳动价值论时将财富和价值这两个概念从使用价值与价值的角度进行了区分: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马克思所认为的财富;价值是活劳动的凝结,以财富的形式存在并加以体现。在区分财富与价值的基础上,程恩富进一步对财富源泉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社会生产过程中必备的生产要素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包含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借助劳动资料将自己的劳动作用在劳动对象上生产出具有新价值的商品。因此,劳动者和所有参与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都是创造财富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财富的源泉。

在“全要素财富说”与“活劳动价值说”的关系问题上,程恩富认为,“二者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了关于创造商品和财富的完整理论”[5]。二者不矛盾是因为两个理论的研究角度是不一样的。“活劳动价值说”研究的是商品价值源泉问题,而“全要素财富说”研究的是财富的源泉问题。价值与财富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财富是商品使用价值的范畴,在财富的产生过程中除了活劳动外,还必须依靠各种生产要素的参与,因而财富的源泉是多元的而非单一的。二者相辅相成是因为两个理论的研究对象都是劳动。“作为劳动主体的活劳动,既是价值的源泉,也是财富的源泉;作为劳动客体的有形或无形生产资料,既是财富的源泉,也是价值创造的必要经济条件或基础。”[6]他还对要素价值论者进行了深入批判并指出,“要素价值论混淆了财富与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劳动过程与价值创造过程等一系列区别”[7]。

(二)多产权分配说
程恩富通过研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发现了其中的生产要素多种产权状态与生产成果多种分配状态及其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产权分配说”——生产要素所有权或者产权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分配制度。

程恩富指出:首先,劳动价值理论是价值决定理论,解释了价值的形成过程。生产商品的劳动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认识:物化劳动通过具体的劳动过程将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活劳动会创造出新的价值。商品总价值是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与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之和。价值的分配与价值的形成是两回事。在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制度中,没有商品、货币,社会成员以按劳分配为原则获取自己的生活资料。这时作为商品属性的价值决定问题已没有意义。由此可以推导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中按劳分配理论不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前提和依据。现阶段,我国正在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型按劳分配是我国当前的重要分配制度。在这个特殊阶段,劳动价值论同市场型按劳分配就联系起来了。于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取得的工资仍旧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而非自己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价值。其次,“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有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7]。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按劳分配也不以“谁创造价值谁分配价值”为原则,劳动者与不参与价值创造的人得到的报酬都是商品价值在全社会进行完必要扣除后的消费资料。再次,在社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中,生产居于决定地位,生产决定消费,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也就是说,分配制度是由生产方式来决定的,而非由价值创造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决定了分配方式表现为市场型和计划型按劳分配。

由此,程恩富指出,社会分配制度不是由价值创造理论决定,而是由一个社会的生产方式、所有制形式、产权制度来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也不例外。

(三)按贡分配形质说
在坚持“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前提下,程恩富提出了“按贡分配形质说”。他认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表现形式,是按生产要素所有者在自身创造财富和价值过程中的具体贡献来分配的,而其经济实质是按生产要素所有者在要素创造财富和活劳动创造价值过程中所贡献或提供的要素数量及其产权关系来分配的”[6]。

“按贡分配形质说”与西方经济学主张按贡献分配的诠释和立场是有本质区别的。“按贡分配形质说”指在特定的经济制度下,社会的生产要素由劳动(人的因素)、土地、资本等(物的因素)共同构成,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将自己的劳动作用于土地、资本等物的因素,通过物化劳动改变这些物的因素形成产品,并将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同时通过活劳动创造出新的价值。生产要素中物的因素虽然不创造价值,但却是财富的源泉。因此,在生产过程结束后,“各个要素所有者依据‘预付’要素的数量及其所有权进行生产成果的分割或分配”[7]。

程恩富总结了不同的生产要素量的规定性:劳动者获取的报酬是工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货币表现,工资的“实际数量多少取决于全体或部分劳动者的谈判和博弈状态,而不是劳动者的边际贡献”[8];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报酬是利润、地租等,这些报酬的数量主要由竞争规律和平均利润率规律决定。

程恩富潜心研究马克思理论四十余年,孜孜不倦攀登学术高峰,著述等身,硕果累累,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结合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实际,形成了“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思想。这一思想在经济学界影响广泛,在坚定地捍卫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推进了我国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程恩富,顾钰民.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劳动价值理论的当代拓展[J].当代经济研究,2001(11).

[2]顾钰民.中国经济改革的两个基本理论问题——对张五常两个观点的反驳[J].海派经济学,2003(1).

[3]程恩富.科学地认识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兼立“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J].财经研究,2001(11).

[4]程恩富,王中保.现代政治经济学研究进展述评[J].山东社会科学,2007(6).

[5]马艳,程恩富.马克思“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新探——对劳动价值论的一种发展[J].财经研究,2002(10).

[6]汪桂进.如何认识财富和价值的创造与分配——海派经济学家程恩富教授访谈[J].探求,2004(2).

[7]程恩富,汪桂进.价值、财富与分配“新四说”[J].经济经纬,2003(5).

[8]程恩富.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两个主要假设[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5).

[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21.03.003

[中图分类号]F0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21)03-0024-06

作者简介:白暴力(1954—),男,陕西西安人,北京师范大学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董宇坤(1975—),女,天津人,经济学博士,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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